http://guangxi.hteacher.net 2024-10-15 14:29 广西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网上审核
2024年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全程网办”,申请人的认定材料在网上审核(无需申请人到现场确认),申请人应在2024年12月2日前登录报名系统,上传材料由蒙山县教育局确认点进行网上审核,须上传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根据不同情况上传相应材料:
(1)户籍在我县的申请人需上传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持我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需上传居住证。
(3)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上传《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4)驻我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上传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5)港澳台居民需上传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体检材料:体检表及收费凭证。
3.学历/学籍证明:学历/学籍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上传。系统比对核验不成功的,申请人除上传学历证书外,还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可通过“学信网”提前申请)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4.普通话证明材料:《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证书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上传。
5.照片:申请人需要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原图并用姓名命名(上传照片要求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6.其他材料:申请人根据不同情况上传相应材料:
(1)无犯罪记录证明:
①内地申请人到当地公安机关核查完成,蒙山县内申请人可在蒙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自主打印办理。
②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后上传,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可提前联系我局领取。
(2)特殊情况提供的其他材料,如:申请人因改名导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无法通过系统验证,要上传相应证明(证书)原件和公安部门姓名变更的证明材料等。
特别提醒:网上申报注意准备齐全体检表、电子证件照、户籍证明等材料,可依托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全程网办,无需再到现场确认。
若需修改信息或提交补充材料,申请人可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通过报名信息右侧“修改网办材料”链接重新上传相关认定材料。认定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接听认定机构的通知电话或通知短信。
(四)教师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 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五)颁发证书
1.蒙山县教育局在完成材料审核工作后,将为符合认定条件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可选择邮寄或现场方式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1)现场领取方式:
现场领取地址:蒙山县教育局师训室(蒙山县蒙山镇永安街长墙巷47号),联系电话:0774—6289320;领取时间:2024年12月9—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毕业证书),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邮寄方式:
申请人选择邮寄方式领取证书的,邮寄费由申请人支付,请在网上报名时勾选邮寄选项,并务必确保填写的收件信息准确无误,我局将根据填写的收件地址信息通过邮政EMS快递寄送。若应届毕业生选择邮寄服务,还须将毕业证书复印件邮寄到蒙山县教育局师训室(在学历核验通过后邮寄)。
若申请人在报名后需要修改领取方式或收件信息,请在网上确认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相应修改。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个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个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完成报名后,应定期登录系统,通过“查询报名信息”功能了解资格认定的审核进度,同时查阅“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留意认定机构发布的留言信息。
(二)申请人若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应届毕业生应根据学校毕业时间,合理规划,妥善选择认定机构。
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三)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认定机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本认定通知如与上级文件规定有出入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未尽事宜,请联系蒙山县教育局,联系人:盘慧君、林建琴,联系电话:0774—6289320。
点击下载>>>
1、蒙山县教育局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表 |
2、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
蒙山县教育局
2024年10月8日
原文标题:蒙山县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gxms.gov.cn/mszx/gsgg/t190768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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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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